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江有枫,其叶蒙蒙。我友自东,于以游从。
山有槭,其叶漠漠。我友徂北,于以休息。
想彼槭矣,亦类其枫。矧伊怀人,而忘其东。
东可游矣,会之丘矣。于山于水,于庙于寺,
于亭于里,君子游焉。于以宴喜,其乐亹亹。
粤东可居,彼吴之墟。有田有庭,有朋有书,
有莼有鱼,君子居焉。惟以宴醑,其乐徐徐。
我朋在矣,彼陆之子。如松如杞,淑问不已。
我友于征,彼郑之子。如琇如英,德音孔明。
我思震泽,菱芡幕幕。寤寐如觌,我思剡溪。
杉筱萋萋,寤寐无迷。
有鸟有鸟,粤鸥与鹭。浮湍戏渚,皓然洁素,
忘其猜妒。彼何人斯,曾足伤惧。
此惧惟何,惧寘于罗。彼骄者子,谗言孔多。
我闻先师,体命委和。公伯之愬,则如予何。
怅然山河,惟以啸歌,其忧也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