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皓日照白马,查公往南荒。南荒二千里,马瘦道路长。
官役相程期,车载十日粮。路经龙虎山,且住深净堂。
诸公设高会,四座排金觞。繁弦间豪管,侍女清歌扬。
问君行藏计,陈义富且详。为言十四五,博学交老苍。
少壮志浩荡,仗剑游四方。不意晚得仕,鬓发飞秋霜。
教授古吉州,讲论明三纲。读律始亲民,竟过炎海旁。
出为县主簿,又恐案牍忙。庐阜青遥遥,彭蠡深泱泱。
岂无田园居,亦可归耕桑。不敢慕高尚,匪图承宠光。
恭惟古君子,气貌何端庄。昔在习凿齿,今之汉仇香。
方当盛平世,帝圣辅弼良。四裔息征战,畎亩无旱蝗。
凡居郡邑职,敬戒垂永臧。上当宣德化,下欲赤子康。
公行勿迟留,鸾凤终高翔。山云白浩浩,海月秋茫茫。
寄书问骨肉,毋使失相望。鄙夫江海客,年小血气狂。
把酒执衣袂,赠之紫游缰。人生贵交谊,自此毋相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