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791)唐陇西人。玄宗天宝中,仕为校书郎。后为州司马,累迁大州刺史。代宗大历十四年,自秘书少监兼侍御史授鄂州刺史、当州防御使。德宗建中三年,改鄂、岳、沔三州观察防御使,讨梁崇义。襄阳平,加左散骑常侍。旋又副曹王皋讨李希烈,以泾原乱,遂止。贞元元年,为江西观察使。罢省军士,收其资粮,以为月进,希固恩宠。又进六尺高银瓶。人以此少之。七年,征拜国子祭酒。
物意人情,各喜盗平。盗在当身,胡不自嗔。窃义窃仁,曰我圣人。
盗钩曰偷,盗国曰侯。侯门义存,矧夫一尊。吴荆淫号,中土云奔。
自兹以往,安可复论。智为盗取,圣为盗守。始负而走,终居若有。
斗斛权衡,既作弥争。斧钺轩冕,谁宠谁惊。圣人不耻,大盗不止。
焚符破玺,而民朴鄙。胶离朱目,塞瞽矌耳。削史钳墨,如攦倕指。
至德玄同,容成诸氏。鸢飞戾天,鱼静于水。盗蹠亡言,啍啍日已。
圣人复起,孰能盗诡。胠箧之徒,自生自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