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常,字正甫,生卒年不详,卫州(今河南汲县)人,昭宪皇后族孙。宋英宗治平二年(1065)进士。神宗熙宁末为潍州团练推官,历都水监勾当公事、提举永兴军等路常平等事、河东转运判官。元丰中提点河北西路刑狱,移秦凤路,入为开封府判官。哲宗元佑六年(1091),为河北路转运使,知梓州。元符元年(1098),知青州。改郓州、徐州、成德军。徽宗崇宁中拜工部尚书。以龙图阁学士知河阳军。卒年七十九。以诗鸣于世。《宋史》卷三三○有传。
江南江北那识春,况此寄镇埋烟尘。
卑栖客官困垄断,无故污此金玉身。
浊醪自醉复自解,空恨梗政吏不仁。
忽传街鼓聚嬉戏,两株枯柴插烛银。
涂抹脂粉破涕泪,觅酒献笑酬佳辰。
震摇荒市官不嗔,传是黄梅县西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