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记红芳退后,兰阶下、绿抽簪。渐叶展鸾翎,花含凤嘴,影乱槐阴。
宜男自来入咏,早薰风、长养北堂深。好是彩衣寿酒,一枝照映钗金。
中庭无奈雪霜侵。风木忽哀吟。叹光景无多,芳华易殒,冷泪盈襟。
伤心药栏西畔,但断机、残月尚如今。总道春晖难答,年年寸草萌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