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岱山东峨峨,上与云雾连。距天不咫尺,星宿罗其巅。
德位并群岳,崇祀每当先。君哉有虞氏,因时惕乾乾。
重瞳烛万里,体用何兼全。五载春仲月,龙驾来翩翩。
玉帛耀精灵,礼乐感神天。以不让土壤,故乃大若然。
此行人羡是登仙,蜀道从来似上天。汉代家声推石奋,王家世誉数僧虔。
梦依北极常千里,诗补南陔可一篇。所至苍生烦问喘,归来宣室岂虚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