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归去来兮,吾方南迁安得归。
卧江海之澒洞,吊鼓角之凄悲。
迹泥蟠而愈深,时电往而莫追。
怀西南之归路,梦良是而觉非。
悟此生之何常,犹寒暑之异衣。
岂袭裘而念葛,盖得觕而丧微。
我归甚易,匪驰匪奔。
俯仰还家,下车阖门。
藩垣虽缺,堂室故存。
挹吾天醴,注之洼尊。
饮月露以洗心,餐朝霞而眩颜。
混客主而为一,俾妇姑之相安。
知盗窃之何有,乃掊门而折关。
廓圜镜以外照,纳万象而中观。
治废井以晨汲,滃百泉之夜还。
守静极以自作,时爵跃而鲵桓。
归去来兮,请终老于斯游。
我先人之敝庐,复舍此而焉求?
均海南与汉北,挈往来而无忧。
畸人告予以一言,非八卦与九畴。
方饥须粮,已济无舟。
忽人牛之皆丧,但乔木与高丘。
警六用之无成,自一根之返流。
望故家而求息,曷中道之三休。
已矣乎,吾生有命归有时,
我初无行亦无留。驾言随子听所之,
岂以师南华而废从安期。谓汤稼之终枯,
遂不溉而不耔。师渊明之雅放,
和百篇之新诗。赋归来之清引,
我其後身盖无疑。
古诗三千篇,删取财十一,每读先再拜,若听清庙瑟。
诗降为楚骚,犹足中六律。
天未丧斯文,杜老乃独出。
陵迟至元白,固已可愤疾;及观晚唐作,令人欲焚笔。
此风近复炽,隙穴始难窒,淫哇解移人,往往丧妙质。
苦言告学者,切勿为所怵;杭川必至海,为道当择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