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水(1093年-1127年),原名若冰,字清卿,洺州曲周县(今河北曲周县)水德堡村人。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,官至吏部侍郎,曾奉旨出使金国。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,怒斥敌酋完颜宗翰,不屈被害。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,谥忠愍。有《李忠愍公集》。徽宗宣和四年(1122年),为元城尉,调平阳府司录,济南府教授,除太学博士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年),为太常博士。既而使金,迁著作佐郎。使还,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。二年,从钦宗至金营,金人背约,逼钦宗易服,若水敌不屈残杀,时年三十五。
汝寡无丁男,托命惟一女。活世真废人,盲瘖无乃是。
今年女有育,正月利弧矢。乃是四日生,六日方闻喜。
得报讶其迟,隔县本非迩。老夫笑满面,贺汝似得子。
他人视则甥,在汝则子比。缘情遂亡分,慰眼并遗氏。
在我固称弥,因汝喜切已。妇人曷持家,嫠茕粗有恃。
身后飨粢盛,其气尚有以。汝夫在地下,不为敖氏鬼。
譬如委霜草,今为春风起。复如涸沟鱼,一夜漫春水。
只忧不曾生,既生长易矣。便须买书本,教自孩提始。
成人无他图,读书而已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