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扶,字云翔,元和五年进士登第,累佐使府。入朝为监察御史,出为刺史。太和初,入朝为屯田郎中。十五年,充山南道宣抚使,至邓州。八年,充弘文馆学士,判院事。九年,转职方郎中,权知中书舍人事。开成初,正拜舍人,逾月,授福州刺史、御史中丞、福建团练观察使。四年十一月,卒于镇。扶佐幕立事,登朝有名,及廉问瓯、闽,政事不治。身殁之后,仆妾争财,诣阙论诉,法司按劾,其家财十万贯,归于二妾。又尝枉杀部人,为其家所诉。行己前后不类,时论非之。
浚河要溯源,种木当护根。源窒流不畅,根伤叶不繁。
我读文达诗,慨然生愁烦。以茶易外米,意在民食屯。
虽云通有无,彼利难具陈。况乃减彼税,悬禁苦吾民。
我荒彼鼓舞,我丰彼逡巡。价值贵贱间,操纵权在人。
何异教子弟,跬步限家门。又不绝其交,奸徒滋攀援。
父兄年日迈,子弟智在昏。一旦有不讳,人将倾我囷。
会须辟田亩,努力事耕耘。岂容束手坐,终岁乞诸邻。
区区执政者,瞢腾我无论。如何一代贤,亦复口津津。
阃言不外出,谁为达天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