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群玉(808~862),字文山,唐代澧州人。澧县仙眠洲有古迹“水竹居”,旧志记为“李群玉读书处”。李群玉极有诗才,他“居住沅湘,崇师屈宋”,诗写得十分好。《湖南通志·李群玉传》称其诗“诗笔妍丽,才力遒健”。关于他的生平,据《全唐诗·李群玉小传》载,早年杜牧游澧时,劝他参加科举考试,并作诗《送李群玉赴举》,.但他“一上而止”。后来,宰相裴休视察湖南,郑重邀请李群玉再作诗词。他“徒步负琴,远至辇下”,进京向皇帝奉献自己的诗歌“三百篇”。唐宣宗“遍览”其诗,称赞“所进诗歌,异常高雅”,并赐以“锦彩器物”,“授弘文馆校书郎”。三年后辞官回归故里,死后追赐进士及第。
尝闻唐李氏,世号为贤妻。以力营七丧,或谓难庶几。
孰知蔡家妇,其事乃同之。岂特在中馈,无往而无仪。
孝于其所尊,慈于其所卑。即知义所在,能终义所为。
我生至此极,我嫁逢百罹。其属死略尽,其骨俱无归。
身为未亡人,心乃真男儿。以己任其责,无忘须臾时。
但恐事不济,安知恤寒饥。乃捐奉生具,而为送亡资。
面不御膏沐,首不加冠笄。金珠鬻于市,文绣容何施。
更无囊中装,唯有身上衣。殆将截其发,幸苟完其肌。
所得盖良苦,所积从细微。如此十年久,犹以为支离。
日下卜诸良,宅兆相厥宜。一举十八丧,一旦得所依。
手自植松楸,身亦沾涂泥。何暇裹两足,但知勤四肢。
居者叹于室,行者泣于歧。鸟亦助叫号,人思操蔂梩。
冥冥长夜魂,所获喜可知。郁郁佳城中,不为中道尸。
卒办其家事,少慰而心悲。义深海可涸,行坚山可摧。
孤诚贯白日,幽光淩虹霓。吾闻古烈女,荦荦非无奇。
一死盖易处,一节亦易持。至如张氏者,使人尤歔欷。
谁为孝妇传,谁为黄绢碑。亦有淮上翁,为述濉阳诗。
移书太史氏,无令兹逸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