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叡(204?-239年1月22日),即魏明帝,字元仲,豫州沛国谯县(今安徽省亳州市)人。三国时期曹魏第二任皇帝(226年至239年在位)。魏文帝曹丕长子,母为文昭甄皇后。曹叡在位期间指挥曹真、司马懿等人成功防御了吴、蜀的多次攻伐,并且平定鲜卑,攻灭公孙渊,设置律博士制度,重视狱讼审理,与尚书陈群等人制《魏律》十八篇,是古代法典编纂史上的重大进步。景初三年(239年),曹叡病逝于洛阳,时年三十六岁,庙号烈祖,谥号明帝,葬于高平陵。曹叡能诗文,与曹操、曹丕并称魏氏“三祖”,原有集,已散佚,后人辑有其散文二卷、乐府诗十余首。
山栖天与癖,酒复甚所爱,虽云惭黄绮,亦慕嵇阮辈。
失脚落人间,二事略皆废。
晚归卧云壑,谓此在券内,如何疾屡作,大与初意背?好山虽在眼,动步辄有碍;酒戒复坚持,如堤忧蚁溃。
何以遣余年,闭户淡煮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