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先达志其大,求意不约文。士伸在知己,已况仕于君。
微诚夙所尚,细故不足云。时来忽易失,事往良难分。
顾念凡近姿,焉欲殊常勋。亦以行则是,岂必素有闻。
千虑且犹失,万绪何其纷。进士苟非党,免相安得群。
众口金可铄,孤心丝共棼。意忠仗朋信,语勇同败军。
古剑徒有气,幽兰只自薰。高秩向所忝,于义如浮云。
千载一遭遇,往贤所至难。问余奚为者,无阶忽上抟。
明圣不世出,翼亮非苟安。崇高自有配,孤陋何足干。
遇恩一时来,窃位三岁寒。谁谓诚不尽,知穷力亦殚。
虽至负乘寇,初无挟术钻。浩荡出江湖,翻覆如波澜。
心伤不材树,自念独飞翰。徇义在匹夫,报恩犹一餐。
况乃山海泽,效无毫发端。内讼已惭沮,积毁今摧残。
胡为复惕息,伤鸟畏虚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