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(古有劳王,能执劳俭以大功业,故为《至劳》之诗
三章六韵二十四句)
至哉勤绩,不盈不延;谁能颂之,我请颂焉。
於戏劳王,勤亦何极;济尔九土,山川沟洫。
至哉俭德,不丰不敷;谁能颂之,我请颂夫。
於戏劳王,俭亦何深;戒尔万代,奢侈荒淫。
至哉茂功,不升不圮;谁能颂之,我请颂矣。
於戏劳王,功亦何大;去尔兆庶,洪湮灾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