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怪君不喜仕,又不游州里。今日到幽居,了然知所以。
宿君石溪亭,潺湲声满耳。饮君螺杯酒,醉卧不能起。
见君五老峰,益悔居城市。爱君三男儿,始叹身无子。
余方炉峰下,结室为居士。山北与山东,往来从此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