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帝阙开金狄,仙舆下玉京。
建春天上斗,不夜海边城。
佛火依山出,星榆夹道明。
清尘随汉跸,紫气护轩营。
皓月楼前近,鲜风仗里经。
烟云供瑞色,箫鼓献欢声。
梵宇千花落,祠光众雉惊。
宸仪收宝扇,台座冠朝缨。
客守宫门燎,鸡传徼署更。
皇杯频瞩劝,应为泰阶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