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钱唐积雨馀,景物散春媚。时晖被原隰,远映皇华使。
良晤惬久暌,新情谐曩契。朋俦集芳宴,举酒迭相慰。
念昔天子都,与君久留滞。夜眠每连床,晨出时并辔。
爱深均骨肉,往往佩高谊。别离未多年,升沉遽殊势。
颂台司礼乐,子职亦云贵。况乃衔君命,光采增意气。
鶱腾诚足多,会合初不易。清歌送窈窕,画舫荡空翠。
庶洽平生欢,聊尽今日醉。持觞且徘徊,临风复歔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