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故人夙戒我,同搴北山去。乘兴忽中败,劳哉章使君。
今年山雨足,高土生苔纹。奔流下冀野,糜沸如汤沄。
恤邻不闭籴,佳节敢犒勤。荒居尚得蟹,惠与三老分。
此邦岁独乐,蔬蕨缘溪濆。我忧亦何补,闲入麋鹿群。
尽遣百朋从,随在生幽欣。邻翁为我计,便乞营田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