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南陆迎修景,朱明送末垂。初伏启新节,隆暑方赫羲。
朝想庆云兴,夕迟白日移。挥汗辞中宇,登城临清池。
凉飙自远集,轻襟随风吹。灵圃耀华果,通衢列高椅。
瓜瓞蔓长苞,姜芋纷广畦。稻栽肃芊芊,黍苗何离离。
虚薄乏时用,位微名日卑。驱役宰两邑,政绩竟无施。
自我违京辇,四载迄于斯。器非廊庙姿,屡出固其宜。
徒怀越鸟志,眷恋想南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