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程 ,(公元七六五年左右至八四一年左右)字表臣,陇西人。约生于唐代宗永泰中,约卒于武宗会昌初,年七十七岁。贞元十二年(公元七九六年)进士,累辟使府,为监察御史,充翰林学士。举士入署,常视日影为候,程性懒,日过八砖乃至,时号八砖学士。元和中,知制诰,拜礼部侍郎。敬宗即位,以吏部侍郎同平章事。后罢为河东节度使。武宗立,为东都留守。卒,谥曰缪。程著有表状一卷,《新唐书艺文志》传于世。
酒名忘忧物,未尽酒所长。
醉後忘我身,安得忧可忘。
我饮初不多,不可无一觞。
平生难为酒,甘醴断不尝。
要与水争色,仍复菊敌香。
气盎春午花,味凛秋旭霜。
三杯合自然,一滴诣醉乡。
竭来困行役,名酒安可常。
甘淡俱不择,芳冽那得将。
酒味何必佳,一醉径投床。
但令有可饮,不醉亦何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