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曾,穆宗时人。唐以府元被绌者九人,曾其一也。长庆初,同贾岛辈贬,谓之举场十恶。曾后谒李固言于蜀,幕中皆名士,曾轻忽无所畏,遂献《雪山赋》。李览,命推出。不旬日,再献《鯸鱼赋》曰:\"此鱼触物而怒,翻身上波,为乌鸢所获,奈鲂鲤笑何。\"李览之,遂不至深罪。卒以恃才傲物,没于县曹。留有诗三首!
大君端扆暇,睿赏狎林泉。开轩临禁籞,藉野列芳筵。
参差歌管飏,容裔羽旗悬。玉池流若醴,云阁聚非烟。
湛露晞尧日,熏风入舜弦。大德侔玄造,微物荷陶甄。
谬陪瑶水宴,仍厕柏梁篇。阚名徒上月,邹辩讵谈天。
既喜光华旦,还伤迟暮年。犹冀升中日,簪裾奉肃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