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有客奉一书,开缄眼忽明。举世重干禄,所争惟利名。
谁能志名山,勋业事管城。尹君磊落人,文章拟权衡。
意专闵遗佚,蔼然有馀情。三复序例言,令我心益倾。
何时棹孤舟,握手话平生。大江鲈鱼鲙,秋风莼菜羹。
剧谈资杯酒,斗落气纵横。
吁嗟我生三十三,我今十年父不见。浊泾日寒关塞黑,杳杳松楸隔秦甸。
梁王宾客昔全盛,我父优游谁不羡。当时携我登朱门,舞嫱歌媵争看面。
二十年前一回首,往事凋零泪如霰。呜呼一歌兮歌一发,北风为我号冬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