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弃疾(1140-1207),南宋词人。原字坦夫,改字幼安,别号稼轩,汉族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三复蓼莪思二亲,亲恩天地无比伦。
生我鞠我长育我,出入腹我何艰辛。
为人这子欲报德,吴天于我心罔极。
顺承犹恐莫酬恩,况敢忘恩为悖逆。
此邦由来多孝义,县西元有曾参里。
后来因避大贤名,却易里名为养志。
乃知里有孝顺人,至今名号犹芳芬。
人心天理不相远,前贤孝行胡不遵。
习俗薄恶良可叹,枭獍之徒肆其悍。
不念父母劬劳恩,悖德悖礼如习惯。
在汝当为反哺乌,汝乃叱之若狗奴。
在汝当为羊跽乳,汝乃詈之如赫鼠。
此事虽云未必然,我乃闻之毛发寒。
一朝引咎深自责,由我教化有未格。
思昔曾为贵乡令,见人母子偶相竞。
令因涕出受孝经,母子翻然起新敬。
余今告汝以因缘,汝宜悉把旧恶悛。
从前果报言难尽,孝顺之中自有天。
五刑不孝最为大,汝宜猛省听予诲。
官法昭昭在眼前,轻则编置重则配。
假如幸免遭官刑,必有天刑及汝身。
六丁霹历飞雷霆,此时无路可自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