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弃疾(1140-1207),南宋词人。原字坦夫,改字幼安,别号稼轩,汉族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漆园宁剑士,肯为千金使。偶资鹏翼怒,或因蝴梦喜。
蓬突垂曼胡,短后殊衣履。遂因太子先,一探时君旨。
自言臣所能,十步一人靡。千里不留行,后发而先抵。
复言臣剑三,先言而后拟。天子及诸侯,锋锷分遥迩。
远则四夷包,近亦四封止。若无庶人剑,瞋目亡首趾。
纷纷若斗鸡,一旦命绝矣。纵使百鸡存,强秦方虎视。
浩浩长平坑,三千同一垒。此时王听毕,脱剑谢庄子。
三月闭宫门,剑客俱惭死。庄子复儒冠,赵国犹延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