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秋气集南涧,清风来故人。遗我一端绮,桃李不成春。
大句斡元造,高词媲皇坟。百衲收寸锦,一字买堪贫。
苦恨邻里间,良觌渺无因。今日是何朝,始闻扣柴荆。
黄菊有佳色,寒水各依痕。且共欢此饮,重与细论文。
何以报佳惠,山中有白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