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绍地吾所欣,他时以藏我。
冈原见逾美,松柏栽已夥。
双流交在右,一几平连左。
忆昔初经营,登高忘蹩跛。
年衰已渐怯,步暂石频坐。
居然契券叶,偶尔龟策可,
心手之勤劳,躯骸庶安妥。
况复近芳茨,时能荐蔬果,
虽无刘伶钟,略慕王孙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