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太上之有立德,其次之谓立言。树善滋于务本,除恶穷于塞源。
冲深其智则厚,昭明其道乃尊。仁义之财不匮,忠信之礼无繁。
动天无有不届,唯时无幽不彻。作德心逸日休,作伪心劳日拙。
自非刚克掩义,无所离于剿绝。
真无御化来,借有乘化归。如彼双塔内,孰能知是非。
愚也骇苍生,圣哉为帝师。当为时世出,不由天地资。
万回主此方,平等性无违。今我一礼心,亿劫同不移。
肃肃松柏下,诸天来有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