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甫(1137—1204),字葆真、大用,号周伯,相州汤阴(今河南)人。岳飞之孙,岳云的长子,1183年(孝宗淳熙十年),岳甫知池州。1185年(淳熙十二年),提举浙东常平。1186年(淳熙十三年),以朝奉郎知台州兼提举本路常平茶盐,寻移知庆元府兼主管沿海制置司公事。1188年(淳熙十五年)除尚书左司郎官,累官至吏部尚书。《全宋词》存其词两首。
清风无根长不死,太白高名亦如此。何人谓是王佐才,文简雄词泻秋水。
贤孙出守镌长碑,碑成字字生光辉。宠胡妃子已萌乱,翩然凤鸟来非时。
出林秀木众欲杀,纳官赎命何其危。画船载酒酌明月,不著渔蓑披锦衣。
醉眼天地即衾枕,至今荒冢人疑之。丈夫阖棺事未定,后三百岁方逢知。
知太白,文简公。不誇能诗与饮酒,惜其浩气突兀藏心胸。
青山老碧洗秋色,姑溪濯绿涵春容。太白不见碑可见,螭盘鼍载传无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