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与义(1090-1138),字去非,号简斋,汉族,其先祖居京兆,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,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(现在属河南)。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年),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年)。北宋末,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,同时也工于填词。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,却别具风格,尤近于苏东坡,语意超绝,笔力横空,疏朗明快,自然浑成,著有《简斋集》。
禀禀齐成业,得之权公碑。逢时初多难,退密安庭闱。
深怀经纶策,起佐虎罴师。省郎拜侍御,出赈关中饥。
俄登谏诤列,忤旨领一麾。徐迁河南府,法令严张施。
宿奸即诛殄,和气回霜威。德宗治勤劳,器公达精微。
付之元化柄,庶绩几纯熙。兼职在国史,直笔信不疑。
皇皇君臣际,忠孝世所推。宜其源流长,千载尚弗遗。
于今见远孙,大雅敦形仪。银章佩县印,白玉涵山辉。
丈人与先翁,登科实同时。相逢进馀烈,语讫及祖基。
家传唐相诰,绨袭常亲携。焚香俾一读,令我增叹嘻。
玺文俨如新,是亦权公词。顾郑崔许辈,其名各亲题。
邈然想高风,拂拂云雾披。芬芳一何远,阴德未少隳。
几经兵火馀,定有神物持。不落他人家,后嗣贤可知。
请令妙绝手,模将刻瑶琪。传之固无穷,永作来孙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