滕岑(一一三七~一二二四),字元秀,严州建德(今浙江建德东北)人。高宗绍兴二十九年(一一五九)领乡荐,屡试进士不第。光宗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特奏名,调徽州歙县尉。终母忧,再调温州平阳县丞,秩满监南岳庙。宁宗嘉定十七年卒,年八十八。有诗集,已佚。事见《桐江集》卷一《滕元秀诗集序》。 滕岑诗,据《瀛奎律髓》、《永乐大典》等书所录,编为一卷。
庄叟戏作齐物论,彭夭殇寿滋疑问。由来有质难久存,修短畴能分尺寸。
世俗纷纷重引年,寿母先传鲁颂篇。舞綵介眉争继起,驻颜孰是大罗仙。
吾谓阴阳同一理,山丘华屋难异视。事亡如存孝子心,岂必古来真无死。
张君五云今达者,手捧桃觞称庆下。祝哽祝噎似生前,一曲南陔春无价。
忆昔封翁弃养时,簉室霜寒鬓未丝。画荻自传义方教,文苑循吏有初基。
自古艳传三不朽,没世无称圣所丑。死而犹有不死存,便是人间最上寿。
君不见孟母三迁子学成,千秋庙享尚馀荣。恒河沙数巾帼在,身后谁复识姓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