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光祖[公元一一四二年至一二二二年]字德修,简州阳安人。生于宋高宗绍兴十二年,卒于宁宗嘉定十五年,年八十一岁,登进士第。除剑南东川节度推官。淳熙五年,(公元一一七八年)召对,论恢复事,除太学正。光宗时,为侍御史,极论道学所系。徙太府少卿,求去不已,除直秘阁潼川运判。后官至显谟阁直学士。卒,谥文节。光祖著有后溪集十卷,《宋史本传》传于世。
君赋此诗夜,穷阴岁之馀。我和此诗日,微和春之初。
老知颜状改,病觉肢体虚。头上毛发短,口中牙齿疏。
一落老病界,难逃生死墟。况此促促世,与君多索居。
君在浙江东,荣驾方伯舆。我在魏阙下,谬乘大夫车。
妻孥常各饱,奴婢亦盈庐。唯是利人事,比君全不如。
我统十郎官,君领百吏胥。我掌四曹局,君管十乡闾。
君为父母君,大惠在资储。我为刀笔吏,小恶乃诛锄。
君提七郡籍,我按三尺书。俱已佩金印,尝同趋玉除。
外宠信非薄,中怀何不摅。恩光未报答,日月空居诸。
磊落尝许君,跼促应笑予。所以自知分,欲先歌归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