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相公秉文武,视卒如婴儿。
今往佐其军,岂不重抚绥。
我有愚者虑,赠君临路岐。
相公居并州,拓土曾不疑。
羌戎起潜变,一旦覆我师。
我师无不勇,将吏实易之,
常抱雪耻志,此旨君所知。
兵家尤戒贪,持重养以威。
正当土门路,自昔屯虎貔。
朔朝及旨望,大校饫酒卮。
未若投单醪,共饮河水湄。
古人维其均,今人意参差。
临事欲之死,身往心已移。
上能同甘苦,下必同安危。
愿君因议论,兹语何难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