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四载加前字,今来未改衔。君批凤尾诏,我住虎头岩。
季氏唯谋逐,臧仓只拟谗。时讹轻五羖,俗浅重三缄。
瘦去形如鹤,忧来态似獑。才非师赵壹,直欲效陈咸。
孤竹宁收笛,黄琮未作瑊.作羊宁免狠,为兔即须毚。
枕户槐从亚,侵阶草懒芟。壅泉教咽咽,垒石放巉巉.
掣钓随心动,抽书任意杴.茶教弩父摘,酒遣僰童监。
默坐看山困,清斋饮水严。藓生天竺屐,烟外洞庭帆。
病久新乌帽,闲多著白衫。药苞陈雨匼,诗草蠹云函。
遣客呼林狖,辞人寄海螊。室唯搜古器,钱只买秋杉。
寡合无深契,相期有至諴.他年如访问,烟茑暗髟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