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独携瓶锡新安去,寒雨西风落叶频。
江水浅深清见底,山程高下险摧轮。
社中香火延开士,肘后方书济俗人。
乡树再寻南国路,禅房空锁帝城尘。
旧傳心印都忘念,自有衣珠岂患贫。
四众仰瞻谁见顶,千家应供定分身。
宰官多结空门友,外护须依守土臣。
想到临川逢内史。翻经相对一嚬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