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少时闻箫白玉台,一曲未终丹凤来。
金濑空明秋水浅,妙音久不闻蓬莱。
吴下老伶燕中回,能以北腔歌落梅。
红尘筝笛耳一洗,便觉箜篌愤抑琵琶哀。
朱方臞仙古音律,宫长羽短随剪裁。
小春梅柳参差开,肯待羯鼓花奴催。
我辈钟情忘尔汝,浊醪妙理惟醱醅。
晚风吹寒夕阳下,有酒不饮令人咍。
今人青眼映山水,古人白骨生莓苔,
不如相聚常衔杯。呜呼五公七相安在哉,
不如相聚常衔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