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捉捕复捉捕,莫捉狐与兔。狐兔藏窟穴,豺狼妨道路。
道路非不妨,最忧蝼蚁聚。豺狼不陷阱,蝼蚁潜幽蠹。
切切主人窗,主人轻细故。延缘蚀dw栌,渐入栋梁柱。
梁栋尽空虚,攻穿痕不露。主人坦然意,昼夜安寝寤。
网罗布参差,鹰犬走回互。尽力穷窟穴,无心自还顾。
客来歌捉捕,歌竟泪如雨。岂是惜狐兔,畏君先后误。
愿君扫梁栋,莫遣蝼蚁附。次及清道涂,尽灭豺狼步。
主人堂上坐,行客门前度。然后巡野田,遍张畋猎具。
外无枭獍援,内有熊罴驱。狡兔掘荒榛,妖狐熏古墓。
用力不足多,得禽自无数。畏君听未详,听客有明喻。
虮虱谁不轻,鲸鲵谁不恶。在海尚幽遐,在怀交秽污。
歌此劝主人,主人那不悟。不悟还更歌,谁能恐违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