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稽首苏耽仙,乘云去无迹。
尚留橘井在,与世除狂疾。
谁能不饮此,识味亦可录。
坐令郑玄牛,亦抱荆山玉。
伟哉稚川裔,神交接朝夕。
游戏及小道,造化入大笔。
优为吴诗父,雅命楚骚仆。
岂其橘井助,本自同仙籙。
坐中子刘子,知是当日客。
书悬元和脚,语经建康力。
先我登公门,不数鸷鸟百。
曾挹两仙袖,自然生羽翼。
嗟我无长才,学架屋下屋。
诗虽两牛腰,事亦几蛇足。
已穷犹不悔,政荷师友德。
文盟傥许予,幸不疑籍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