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和(730年(庚午年)~810年?),字子同,初名龟龄,汉族,婺州(今浙江金华)人,自号“烟波钓徒”,又号“玄真子”。唐代著名道士、词人和诗人。十六岁参加科举,以明经擢第,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,唐肃宗赐名为“志和”。因事获罪贬南浦尉,不久赦还。自此看破红尘,浪迹江湖,隐居祁门赤山镇。其兄张鹤龄担心他遁世不归,在越州(今绍兴市)城东筑茅屋让他居住。史载唐肃宗曾赐他奴婢各一人,张志和让他们结婚,取名渔童和樵青。著有《玄真子》集。
我来苍山未一日,平固弄抹剽宁邑。
此时乌合犹惧官,风鹤入耳心早寒。
来无与角去无捕,堂堂墟邑自来去。
堕军长寇那可言,初时数百俄数千。
受旗翕忽亘千里,聚落一烬如卷水。
就中闺女尤可愁,肩缗背箧步牵牛。
重重阙地搜伏窖,谓无白日再天晓。
我时避盗逃佛岩,亲眼见盗循山南。
红葛蒙头履躔顶,萦身铁被翻红浪。
招贤三尺刃如霜,夹以巨盾张朱钥。
皇皇我寨神呵护,山上澄明山下雾。
路边踯躅不敢前,依依遂犯连湖去。
六盗飞红登其巅,环山叫呼声连天。
纷纷扑雪半空落,赤子甘心自投壑。
州忘县邑县忘乡,我实自弱非贼强。
捐金买静恐不售,尸祝鼠辈拖朱黄。
何人此日不为盗,已矣独叹吾生忙。
已矣独嗟吾生忙,乾坤回首空斜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