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性同相见易,紫府共闲行。阴径红桃落,秋坛白石生。
藓文连竹色,鹤语应松声。风定药香细,树声泉气清。
垂檐灵草影,绕壁古山名。围外坊无禁,归时踏月明。
我笑陶渊明,种秫二顷半。
妇言既不用,还有责子叹。
无弦则无琴,何必劳抚玩。
我笑刘伯伦,醉发蓬茅散。
二豪苦不纳,独以锸自伴。
既死何用埋,此身同夜旦。
孰云二子贤,自结两重案。
笑人还自笑,出口谈治乱。
一生溷尘垢,晚以道自盥。
无成空得懒,坐此百事缓。
仄闻顿夫子,讲道出新贯。
岂无一尺书,恐不记庸懦。
陋邦贫且病,数米铢称炭。
惭愧章先生,十日坐空馆。
袖中出子诗,贪读酒屡暖。
狂言各须慎,勿使输薪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