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美人 其二 扫墓归舟

萱帏影事都无记。少小顽如醉。芳心芳草两霏微。枉自沉吟游子报春晖。

慈云幻作空香灭。人世真凄绝。不堪著耳杜鹃声。弹指如今二十四清明。

高旭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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壮气销来负镆干,许多心事寄毫端。已知白社为初服,何得青门遂挂冠。

末路祗怀丛桂隐,秋风又美落英餐。苍生此日需贤哲,惭愧东山有谢安。

诸峰攒合翠如环,一带晴溪落远湾。见说传衣推白足,偶然持钵访青山。

悟从无树非台里,道在林光水气间。夜月晓钟曾对语,个中赢得片时閒。

雅制曾传太古时,蛇纹深断碧梧枝。最怜得趣同元亮,何必知音觅子期。

流水高山应默契,阳春白雪有心知。长卿无限求凰意,寂寞何由寄所思。

晓风摇曳,轻烟笼碧,是前宵一雨催春信。归路王孙,乍迷却,年时旧顿。

影萋萋,莫教错认。清明时节,踏青伴侣,重提起,只余幽恨。

绿到天涯,可便与天涯人近。闭新门,更谁相问。

司议因乘海上槎,河源归路未应赊。市中徒尔疑成虎,杯内何曾影似蛇?

官事吉凶占鹊语,闺房消息卜灯花。南风乞得楼船便,六月中旬便到家。

春冻消时种两芽,南风薰日见孤花。先开必自陶钧力,且合归功丞相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