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美人 其二 扫墓归舟

萱帏影事都无记。少小顽如醉。芳心芳草两霏微。枉自沉吟游子报春晖。

慈云幻作空香灭。人世真凄绝。不堪著耳杜鹃声。弹指如今二十四清明。

高旭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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柘川之西有削石,屹立巍巍峻如壁。

下有沧浪百尺深,澄清恰似秋天碧。

逝者如斯竟不停,孺子长歌堪濯缨。

故知源头有活水,支流分派迢迢清。

葺金细弱。秋风嫩、桂花初著。蕊珠宫里人难学。花染娇荑,羞映翠云幄。
清香不与兰荪弱。一枝云鬓巧梳掠。夜凉轻撼蔷薇萼。香满衣襟,月在凤凰阁。

花枝不管人为客,笑向春风满意开。忽忆寻芳年少事,梦魂曾绕故乡来。

荒城下余照,高树留残雨。

林静微花落,梁空孤燕语。

美人事征讨,日夕严虎旅。

接袂竟何由,持杯望烟渚。

群山绝顶茅花岭,俯瞰蛮溪势转严。下马几经难冒险,排云直上最高尖。

茫茫白眼空人世,霭霭青天作帽檐。安得画归摩诘句,满囊携去未伤廉。

齐州多半夏,采自鹊山阳。累累圆且白,千里远寄将。

新妇初解包,诸子喜若狂。皆云已法制,无滑可以尝。

大儿强占据,端坐斥四旁。次女出其腋,一攫已半亡。

须臾被辛螫,弃馀不复藏。竞以手扪舌,啼噪满中堂。

父至笑且惊,亟使啖以姜。中宵方稍定,久此灯烛光。

大钧播万物,不择窳与良。虎掌出深谷,鸢头蔽高冈。

春草善杀鱼,野葛挽人肠。各以类自播,敢问孰主张。

水玉名虽佳,神农录之方。其外则皎洁,其中慕坚刚。

奈何蕴毒性,入口有所伤。老兄好服食,似此亦可防。

急难我辈事,感惕成此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