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美人 其二 扫墓归舟

萱帏影事都无记。少小顽如醉。芳心芳草两霏微。枉自沉吟游子报春晖。

慈云幻作空香灭。人世真凄绝。不堪著耳杜鹃声。弹指如今二十四清明。

高旭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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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年二邑弦歌洽,所幸诸生簦蹻随。

此日毗陵流美化,风流应似赞皇时。

西方好,我佛大慈悲。但具三心圆十念,即登九品越三祇。

神力不思议。

临执尽,接引定无疑。普愿众生同系念,金台天乐共迎时。

弹指到莲池。

吾父实为君仲父,延陵家里继书声。兰分蕙族元同气,梅是樊兄最有情。

骨肉岂能忘至理,子孙犹得记清名。他年二姓披图谱,知我渊源自默成。

白雁南飞到海滨,吟边芳气袭衣巾。门通水竹三丫路,坐对求羊一辈人。

黄苇成门,鸥生波际,海客霜尘。老尽春人、愁湮烟树,鸦雀喧昏。

重檐红到斜曛。笑游客、酒怀未温。远郭烟花、偶然奋起,天水如焚。

高竹如碧幢,翠柳若低盖。

幽人有轩榻,日夜与之对。

宇静觉神开,景闲喜真会。

与其丧吾真,孰若从吾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