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斗杓直。斜倚长空荡碧。燕台树、春信几番,隔岭梅花暗无色。
貂裘敝去国。忘识。东华旧客。桑沧恨、追话旧游,珍托云鸿去书尺。
蛮江记萍迹。正鸟寄回樯,鸥笑争席。饥驱何补泉明食。
剩压袖诗重,伴装琴古,归帆风利破数驿。怅人阻南北。
悽恻。怨怀积。耐烛影秋寒,花事春寂。烟波渺渺苍无极。
况触恨杯酒,閟音亭笛。西崦曾翠,剪赠我,晕砚滴。
驾言南东亩,捷出西北隅。
资阳有八士,持谒要诸涂。
须臾平泉道,衣冠被林庐。
问我来何方,过我不适予。
吾非烦嚣避,乐此简便趋。
经行三纪后,旧交半丘墟。
翁仲草没膝,儿孙霜满须。
其间最所怀,刘公真丈夫。
许张二良友,直气横九区。
堂堂舍我去,雇景霜月孤。
寒梧陶令宅,宿草黄公垆。
我岂无肺肠,拊事成嗟吁。
待到西州门,不如早回车。
作诗谢诸友,努力崇远图。
三家令子弟,不谅予心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