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向子识损益,扬雄爱清静。我行萧滩上,二宅驾辄命。
而于酬唱中,又得胡安丰。诗作文选体,字有眉山踪。
扫门今已后,倾盖非敢望。谈间问先世,盖乃丈人行。
归州片时程,乃复来高轩。从容仅数刻,倾倒贻百篇。
平生嗜江山,到处须著语。及兹足漫摇,久乃舌自拄。
时惟桂林掾,与彼新喻丞。俱以行卷来,暴富如不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