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策名十二载,独立先斯文。迩来及门者,半已升青云。
青云岂无姿,黄鹄素不群。一辞芸香吏,几岁沧江濆。
散职既不羁,天听亦昭闻。虽承急贤诏,未谒陶唐君。
薄俸还自急,此言那足云。和风媚东郊,时物滋南薰。
蕙草正可摘,豫章犹未分。宗师忽千里,使我心氛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