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古人有至心,不在狷与忍。国禄既弗加,吾身可以隐。
去矣适其时,耕此荒山畛。更与贤母偕,丘壑情同允。
卓哉鸾凤姿,飘飘高自引。向使属戎行,岂其逊枝轸。
出处何必齐,此心期各尽。末世多浮谈,有类激小忿。
割股固荒唐,焚山事可哂。微哉仲子廉,立操同蚯蚓。
遗祠君故乡,父老事惟谨。牡丹异凡花,春深洗铅粉。
况此黄芦林,晚送秋风紧。厉彼顽钝徒,英名代无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