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古人醉以酒,盖亦有所寓。一饮百忧忘,陶陶朝复暮。
公欲醉为乡,瓮间寻吏部。惜取青铜钱,浊醪安足酤。
敢窃好事名,聊资子云具。巧手斧鼻端,此情知有素。
君家枯木称小李,老干杈枒翠微里。忽看怪石起陂陀,复有疏篁映秋水。
年年雨露长莓苔,落叶悲风惨澹来。日暮天寒鬼神护,深山大泽栋梁材。
牧童樵子不敢近,似有龙蛇此中隐。故将露叶拂晴柯,曾倚云根长春笋。
李侯画竹世有名,偶见此图双眼明。山中黄绮操同古,林下夷齐节独清。
炯也曾为玉京客,挂席海天秋月白。琅玕在谷灵凤栖,珊瑚出水神鱼泣。
我本野人溪上居,疏篁古木临阶除。息阴时复朝隐几,汗简徒劳晚著书。
已知樗散非时用,回首何须万牛重。桃李花多漫得春,松柏青青岁寒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