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促刺复促刺,水中无鱼山无石。少年虽嫁不得归,
头白犹著父母衣。田边旧宅非所有,我身不及逐鸡飞。
出门若有归死处,猛虎当衢向前去。百年不遣踏君门,
在家谁唤为新妇。岂不见他邻舍娘,嫁来常在舅姑傍。
今年通闰月,入夏展春辉。楼下风光晚,城隅宴赏归。
九歌扬政要,六舞散朝衣。天喜时相合,人和事不违。
礼中推意厚,乐处感心微。别赏阳台乐,前旬暮雨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