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我来莆之阳,与子初班荆。岩岩太古镜,中有不蚀明。
青缃无留赏,理到刃必迎。雎盱腐儒后,数见胸胆横。
诗哦逼振绮,酒吸摧奔鲸。君看老雄变,冠距将而鸣。
高名耀寰宇,白日行青冥。大旱思为霖,眷焉系群情。
胡为念独善,渺渺怀南荆。安石昔岩栖,幡然慰苍生。
昭烈廑三顾,永怀遗孔明。尧舜兹御天,泰阶既已平。
海鹏负风力,九万将南征。君子欢在朝,小人乐深耕。
后图良未艾,宿好讵可萦。岂不见伊叟,匪忻竹帛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