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田家住在鄱湖侧,僻处湖乡廛市隔。自言三世在此居,自幼何曾识宾客。
上官托宿叩我门,旋扫阶除已昏黑。呼妇出门供水薪,童稚惊窜呼不得。
庭中爇火燎衣裳,厨下烧汤洗泥滓。莫嫌窗户多风寒,剩把蚕筐障檐隙。
湖鱼旋网味差甘,粳米新炊饭少白。今年秋旱田不收,无酒可沽君莫责。
明朝饭罢整行装,缓步从容莫匆迫。门前有路到官陂,莫过横塘向东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