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鸣鹤在阴,戢其左翼。肃雍和鸣,在川之域。假乐君子,祚尔明德。
思乐重虚,归于其极。嗟我怀人,惟馨黍稷。
鸣鹤在阴,其鸣喈喈。垂翼兰沼,濯清芳池。假乐君子,其茂猗猗。
底之瑰宝,有粲琼环。乃振褧裳,袭尔好衣。嗟我怀人,启襟以晞。
鸣鹤在阴,其仪蔼蔼。谓天盖高,和音于迈。假乐君子,笃膺俊乂。
穆风潜烈,兴云戢荟。德茂当年,时愆嘉会。安德鞶藻,改尔缟带。
嗟我怀人,心焉慷忾。
鸣鹤在阴,载好其声。渐陆仪羽,遵渚回泾。假乐君子,祚之笃生。
德耀有穆,如瑶如琼。视流濯发,灭景遗缨。安得风云,雨尔北冥。
嗟我怀人,惟用伤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