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瓯窭满湖南,污耶满湖北。湖边隐者眷同心,却向湖头结书屋。
屋中经训乃菑畬,释耕互答鸰原诗。三监不仁万世戒,而我与尔何当知。
稻黍登场先馈祀,大小输官入城市。城市无人识姓名,归向高堂贺安止。
堂中老人太古风,钁铄更似田家翁。贻谋燕翼苦不远,尚愿孙辈超群庸。
老人摩挲抱孙说,长大还守湖田业。勉学而翁与若翁,兄弟不分耕不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