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两年戴武弁,趋侍明光殿。一朝簪惠文,客事信陵君。
简异当朝执,香非寓直熏。差肩何记室,携手李将军。
玉镫初回酸枣馆,金钿正舞石榴裙。忽惊万事随流水,
不见双旌逐塞云。感旧抚心多寂寂,与君相遇头初白。
暂夸五首军中诗,还忆万年枝下客。昨日留欢今送归,
空披秋水映斜晖。闲吟佳句对孤鹤,惆怅寒霜落叶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