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扑漉虫窗,低迷雁枕,梦闻蛩语。秋心被汝,唤将来,万千绪。
羁人偏怪今年早,乍催趁虚檐暗雨。更流萤乱点,星河凄映,夜色疑曙。
才误。缲车住。又落月离宫,断魂深诉。天孙罢织,聘钱偿得秋杼。
戗金盆小还争掷,笑儿女、输赢几度。尽赢了,向半閒堂里,更带愁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