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千里或一士,百里或一圣。何来得斯语,误人如坑阱。
矮夫事观场,笑啼安取正。大道不择人,有志视所竟。
况负超世姿,襟期互争胜。历落风烟中,时危气逾盛。
以此话昕夕,千秋良可订。行行惜分手,转发林皋兴。
进修贵及时,行止则云命。各言励初心,弗复疑孔孟。
巧拙虽殊方,勉之诚与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