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佳允(1602—1644),本名申佳胤,明末官员,《明史》避雍正皇帝胤禛之名讳而作申佳允,申涵光之父。字孔嘉,又字浚源,号素园,北直隶广平府永年县(今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)人。崇祯四年进士,历任知县、吏部文选司主事、吏部考功司员外郎、南京国子监博士、大理寺评事、太仆寺丞等职。甲申之变,佳胤殉国死节,赠太仆寺少卿,谥节悯。入清,褒扬忠烈,赐谥端悯。有《申端悯公诗集》、《申端悯公文集》传世。
先生曰采薇山之巅兮,吾非求为之仙。吾无一亩之宅,一丘之田。
饥食山之薇,渴饮山之泉。岩为吾居兮,鹿为吾马。
吾岂不足兮,翱翔乎山之间。彼世俗之混混兮,嗟苦短之白日。
此一身之悠悠兮,聊自乐以穷年。彼尘埃之荏苒兮,此云烟之绵联。
谁谓才之大兮,慨匠氏之弗取。吾独幸其弗取兮,森葱苍而自全。
粤吾君之为治兮,三王之圣。而吾相之为辅兮,伊周之贤。
吾父吾母兮,皆善终以天算。进何忧而退何憾兮,养吾气之浩然。
弟子进而赞曰:采薇山之巅兮,其乐也如此。衣曳曳而情飘飘兮,愿执辔而往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