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三立(1853年10月23日-1937年9月14日),字伯严,号散原,江西义宁(今修水)人,近代同光体诗派重要代表人物。陈三立出身名门世家,为晚清维新派名臣陈宝箴长子,国学大师、历史学家陈寅恪、著名画家陈衡恪之父。与谭延闿、谭嗣同并称“湖湘三公子”;与谭嗣同、徐仁铸、陶菊存并称“维新四公子”,有“中国最后一位传统诗人”之誉。1937年发生“卢沟桥事变”后北平、天津相继沦陷,日军欲招致陈三立,陈三立为表明立场绝食五日,不幸忧愤而死,享年85岁。陈三立生前曾刊行《散原精舍诗》及其《续集》、《别集》,死后有《散原精舍文集》十七卷出版。
捕蝗之术世所非,欲究此语兴於谁。
或云丰凶岁有数,天孽未可人力支。
或言蝗多不易捕,驱民入野践其畦。
因之奸吏恣贪扰,户到头歛无一遗。
蝗灾食苗民自苦,吏虐民苗皆被之。
吾嗟此语祗知一,不究其本论其皮。
驱虽不尽胜养患,昔人固已决不疑。
秉蟊投火况旧法,古之去恶犹如斯。
既多而捕诚未易,其失安在常由迟。
诜诜最说子孙众,为腹所孕多昆蚳。
始生朝亩暮已顷,化一为百无根涯。
口含锋刃疾风雨,毒肠不满疑常饥。
高原下湿不知数,进退整若随金鼙。
嗟兹羽孽物共恶,不知造化其谁尸。
大凡万事悉如此,祸当早绝防其微。
蝇头出土不急捕,羽翼已就功难施。
只惊群飞自天下,不究生子由山陂。
官书立法空太峻,吏愚畏罚反自欺。
盖藏十不敢申一,上心虽恻何由知。
不如宽法择良令,告蝗不隐捕以时。
今苗因捕虽践死,明岁犹免为蝝菑。
吾尝捕蝗见其事,较以利害曾深思。
官钱二十买一斗,示以明信民争驰。
歛微成众在人力,顷刻露积如京坻。
乃知孽虫虽其众,嫉恶苟锐无难为。
往时姚崇用此议,诚哉贤相得所宜。
因吟君赠广其说,为我持之告采诗。
几日浓阴,早柳堤作絮,菜圃堆金。传是前朝贵胄,旧阁园林。
池荒路古,客来过、几遍沉吟。荼蘼雨、毵毵细落,饧箫响断春深。
却忆昔年游赏,有成行翠袖,满座朋簪。尽曾宴花醉月,谁料而今。
枯松无伴,立斜阳、独自伤心。好分付、邻家燕子,莫还枉费追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