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方恪(1891—1966)字彦通,斋号屯云阁、浩翠楼、鸾陂草堂。江西义宁(今修水)人,陈三立第四子,陈寅恪弟,在家族中排行第七,故人又称其为“陈家老七”、“彦老七”。光绪十七年(1891)11月15日出生于祖父陈宝箴武昌湖北布政使衙署内。受家学影响,从小习诗词文章,传承散原老人文脉。师从陈锐、周大烈、王伯沆等名士,又得梁鼎芬、沈曾植、樊增祥、朱古微、郑文焯、陈衍、郑孝胥等诗词名家点拨,诗名在其兄陈衡恪、陈隆恪、陈寅恪之上。陈方恪大半生风流倜傥,名士气派十足,他被著名作家章品镇称为“金陵最后一个贵族”。
德祐初年腊月二,逆臣叛我苏城地。城外荡荡为丘墟,积骸飘血弥田里。
城中生灵气如蛰,与贼为徒廿六日。蚩蚩横目无所知,低面卖笑如相识。
彼儒衣冠谁家子,靡然相从亦如此。不知平日读何书,失节抱虎反矜喜。
有粟可食不下咽,有头可断容我言。不忍我家与国同休三百十六年,阅历凡几世,忠孝已相传。
足大宋地,首大宋天。身大宋衣,口大宋田。今弃我三十五岁父母玉成之身,一旦为氓受虏廛。
我忆我父教我者,日夜滴血哭成颠。我有老母病老病,相依为命生馀生。
欲死不得为孝子,欲生不得为忠臣。痛哉擗胸叫大宋,青青在上宁无闻。
自古帝王行仁政,唯有我朝天子圣。老天高眼不昏花,盍拯下土苍生命。
忍令此贼恣杀气,颠倒上下乱纲纪。厥今帝怒行天刑,一怒天下净如洗。
要荒仍归禹疆土,四海草木沾新雨。应容隐者入深密,岁收芋栗供母食。
对人有口不肯开,面仰虚空双眼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