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方恪(1891—1966)字彦通,斋号屯云阁、浩翠楼、鸾陂草堂。江西义宁(今修水)人,陈三立第四子,陈寅恪弟,在家族中排行第七,故人又称其为“陈家老七”、“彦老七”。光绪十七年(1891)11月15日出生于祖父陈宝箴武昌湖北布政使衙署内。受家学影响,从小习诗词文章,传承散原老人文脉。师从陈锐、周大烈、王伯沆等名士,又得梁鼎芬、沈曾植、樊增祥、朱古微、郑文焯、陈衍、郑孝胥等诗词名家点拨,诗名在其兄陈衡恪、陈隆恪、陈寅恪之上。陈方恪大半生风流倜傥,名士气派十足,他被著名作家章品镇称为“金陵最后一个贵族”。
不爱家鸡爱野鹜,王子当年诽痴腹。为爱野鹜杀家鸡,陈子今朝见太奇。
我生少壮忘执笔,谴呵时闻趋庭日。稍知执笔喜大书,钩银画铁力不如。
学力未深见未广,涂成墨猪空有象。象作秋蛇春蚓形,或文浅陋语不经。
何期索者集沓至,岂以此行为高致。无乃嗜好俗浮沈,非因换鹅写来禽。
可怜刻楮年年苦,学书未就苦如许。呵冻寒天冷不知,挥毫夏暑汗下滋。
陈子本亦善点画,闻我斯言齐蹙额。焚弃笔砚涉不情,奔走投好实自烹。
解人鲜不能解事,酒肴今非为君饵。得意濡首倍足豪,又非以书卜老饕。
二载心交见如此,实与此情类相似。不然退笔成冢亦何为,前贤多少快临池,虞褚颜欧偶见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