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廖君愤世谈刺口,人言宁食葱三斗。
轩然齃鼻颐隐肩,日日醉市驱驴还。
我初目病视彷佛,望君有异大人间。
新丰两行惜不上,竹林风来虚自赏。
俯头落笔千人惊,一战取齐余两城。
田生龙甲赖束苇,诡胜尾热安知荣。
盈盈府中谁怜此,为君愧惭黄夫子。
论功欲识非战罪,试使喑恶走杨喜。
君不见方朔高才良独难,割肉要令生自弹。
北军给食谁致尔,羊求平昔安能攀。
偶然捧檄忽掷板,鸟自知还云出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