昏如枣膏羊玄保,湿似詹唐沈演之。恨到无香非厚谤,人言还有刻深时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无语相看到日昏,眉丛嘴角觅前痕,其颦其笑两瞢腾。
百计留人帘外雨,千般去意客中人,相逢未必胜离分。
玉骨冰肌比似谁。淡妆浅笑总相宜。一枝清绝照涟漪。客意无聊花亦老,风烟错莫雨垂垂。溪边立马断肠时。
裙腰芳草抱长堤,南浦年年怨别离。水送横波山敛翠,一如桃叶渡江时。
直是文人命太穷,若论因果报宜隆。生前亲友衔恩遍,死后公卿太息同。
远别妻孥成永诀,乱投医药到临终。可怜小子游梁日,尚在春风煦拂中。
风雨篷窗不昧时,客中情绪总依依。静思成已功难处,私意才行行即亏。
黄耳金毛耀两睛,附书曾报主人情。太平篱落长年静,不向花村吠月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