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八尺昂藏一老子,短棹苍江弄烟水。占尽风流卖尽痴,手挽颓波追正始。
倚马曾飞羽檄文,英雄原上悲残垒。千载遭逢吏隐间,转瞬浮云皆敝屣。
兰芷由来楚泽多,朝朝采撷行还止。海内声华久识君,相逢却在武昌市。
晴川黄鹤几招邀,载月传笺兴无比。相如善病复多情,白头红粉同欢倚。
四壁萧然不厌贫,千金散去浑闲事。朝来束书忽告归,吴头楚尾知何处。
笑指郢中是故乡,十幅蒲帆去若咫。听雪楼中景物清,锦瑟湘帘如画里。
只今赤日拂江长,芳草王孙行未已。劝君缓棹待秋风,一片青山何彼此。